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4〕20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6008006GB00049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6日,挂牌期自2024年9月17日至2024年9月26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代码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440306008006GB00049 | A001-0219 | 宝安区新安街道 |
二类居住用地
| 9997.8 | 54000 | 208000 | 41600 | 70 |
二、出让条件
(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为普通商品住房,出让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资格;已竞得宗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三)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时提交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说明材料。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竞得人可通过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四)本公告出让宗地须按照交地即交证模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手续。
(五)本公告出让宗地意向竞买人须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提供《关于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承诺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相关规定。
(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落实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相关要求,并做好地质灾害防护措施。
本公告出让宗地位于景观照明三同时管控区域,竞得人应按照《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景观照明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八)本公告出让宗地进入28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2585.81平方米,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
(九)本公告出让宗地其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详见公告附件。
(十)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2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并打印《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在2024年9月24日18时前,到交易大楼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1.《书面报价单》;
2.《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3.《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
4.《关于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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