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狮子洋通道工程涉地铁18号线地铁保护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狮子洋通道工程包含狮子洋通道工程主体工程(含上下层) 、下层桂阁大道段及下层轮渡路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上层路线起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顺接广中江高速公路,经南沙区东涌镇、黄阁镇后跨越珠江口,经东莞市沙田镇,终于虎门镇,对接常虎高速公路,与广深高速公路交叉,全长约35.1公里。全线设置11处互通立交;设置服务区1处;应急救援中心2处。主体工程下层路线起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处,顺接下层桂阁大道段,与上层共走廊,跨越珠江口,终于东莞市沙田镇龙船洲村,与下层白沙南路段对接,长约15.14公里。下层桂阁大道段起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东涌镇、黄阁镇,终于黄阁镇鸡谷山路与连溪大道交叉口,长约15.8公里;下层轮渡路改扩建段起于东莞市沙田镇,连接狮子洋通道主体工程下层福隆互通,向东沿既有轮渡路改扩建,终于省道S256(莞太路),长约6.2公里。
中标人名称: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狮子洋通道工程涉地铁18号线地铁保护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狮子洋通道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21〕1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22〕380号批复,项目发包人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涉地铁18号线地铁保护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狮子洋通道工程包含狮子洋通道工程主体工程(含上下层) 、下层桂阁大道段及下层轮渡路改扩建工程。
主体工程上层路线起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顺接广中江高速公路,经南沙区东涌镇、黄阁镇后跨越珠江口,经东莞市沙田镇,终于虎门镇,对接常虎高速公路,与广深高速公路交叉,全长约35.1公里。全线设置11处互通立交;设置服务区1处;应急救援中心2处。
主体工程下层路线起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处,顺接下层桂阁大道段,与上层共走廊,跨越珠江口,终于东莞市沙田镇龙船洲村,与下层白沙南路段对接,长约15.14公里。
下层桂阁大道段起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东涌镇、黄阁镇,终于黄阁镇鸡谷山路与连溪大道交叉口,长约15.8公里;
下层轮渡路改扩建段起于东莞市沙田镇,连接狮子洋通道主体工程下层福隆互通,向东沿既有轮渡路改扩建,终于省道S256(莞太路),长约6.2公里。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实际监测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合同段招标范围为狮子洋通道工程涉地铁18号线地铁保护监测服务,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具体如下所示:
标段名称 | 主要工程项目 | 服务期限 |
狮子洋通道工程涉地铁18号线地铁保护监测服务 | 南沙大道桂阁大道涉地铁18号线地铁保护监测 | 实际监测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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