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集团全厂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监理 (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山东博汇集团全厂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监理(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 人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 件,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一家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博汇集团全厂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监理(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服 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 HFD-JCJL-GK-2024126 。
2.3 项目概况:采用源头减量、局部阻控、监测自然衰减等措施,对山东博汇集团全厂区地下 水污染进行风险管控。需新建水平阻隔系统 1007679 ㎡;新建或利用原有抽提井 200 口,配套污 水预处理措施和抽提系统,日处理水量不少于 1000m ³;采用 TRD 工法,新建 1705m 长、 40m 深 的阻隔墙;新建和利用原有 540 口长期监测井。主体工程阶段工期要求为 150 日历天;
2.4 工程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
2.5 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山东博汇集团全厂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监理服务(含环境监 理和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内容:监督风险管控工程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设计等要求,涉及工程 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工期要求:同全厂区地下水污染风险长期管控现场施工工期(包含东区、西区主体工程)。 2.8 质 保 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牵头方需承担过800万元以上污染场地修复或风险管控工程相关风险评估或效果 评估业绩,或300万元以上污染场地修复或风险管控工程相关环境监理业绩;同时供应商或其联 合体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 术、人员、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①拟派工程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保或 土壤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总监2名外, 还须配备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2名,工程监理工程 师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配备的其他监理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 理工作的需要;(须附以上人员相应证书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须受聘于投标联合体牵头方);
3.4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 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采购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 确定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供应商或者成交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成交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 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
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污染场地修复或风险管控相关风险评估、效果评估或环境监理业绩 的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须受聘于投标联合体牵头方,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社保 缴纳记录;
④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原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联合体牵头人须被授权作为联合
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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