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 原招标文件 专用合同 条款 17.2.1 预付款 :
(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无 。
修改为:
(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有,双方另行约定 。
二、 原招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 20.4 第三者责任险 :
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双方另行约定。
修改为:
发包人负责投保 。
三 、原招标文件中 第5章 工程量清单 、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以本补遗通知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为准。
附件一:第 5章 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第 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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