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清河县中心医院 住所地: 清河县三羊东街80号 法定代表人: 孙彦荣 项目联系人: 许士波 社会统一代码: 12130534403365266C 通讯地址: 清河县三羊东街80号 邮 编: 054800 电话: 13315906886 传真:0319-8182034 受托方(乙方): 清河县安信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住所地: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法定代表人: 苏彦锋 项目联系人: 苏彦锋 社会统一代码: 91130534771340847T 通讯地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邮 编: 054800 电话: 8299450 传真: 8299450 甲方委托乙方对 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一期 工程进行(见附表)检测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的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检测技术服务报酬,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一期 2 .建设单位: 清河县中心医院 3 .监理单位: 4 .施工单位: 5 .设计单位: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 .勘查单位: 河北恒昇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建筑面积: 104998.1 平方米 8 .工程地点: 清河县三羊西街 路南、珠峰路东 9 .结构类型: 框架 第二条:检测技术服务具体内容 1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①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② 钢筋 ( 含焊接与机械连接 ) 力学性能检验; ③ 砂、石常规检验;④ 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⑤ 简易土工试验;⑥ 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2. 建筑工程 ( 使用功能 )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① 防水材料检测 ( 施工性能、防水性能、耐候性能、机械性能等 ) ; ② 给排水管材检测 ( 外观及尺寸、力学性能、使用性能等 ) ;④ 墙体材料检测 ( 外观及尺寸、力学性能、耐久性能、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等 ) ;⑤ 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性能检测 ( 导电性能、绝缘性能、机械性能、耐火性能、适用性能等 ) 。 3.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 ① 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②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③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④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4. 建筑门窗检测资质 : 可承担建筑门窗三项物理性能 ( 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 ) 检测。 5. 建筑节能检测资质 : 可承担墙体保温性能、门窗保温性能检测。 (以下空白) 第三条: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依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调整 <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 的通知》 ( 冀建建 [2002]106 号 ) 文件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 冀价经费字 [2002] 第 6 号 ) 标准执行结算。 2 .检测技术服务费为: 825870 元 (大写) :捌拾贰万伍仟捌佰柒拾元整 。 3 .检测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工程开始时预付总费用的 30% ,主体工程检测时预付到总费用的 70% ,工程检测项目完成后付清全部检测款。 第四条:检测期限 本工程检测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日开始, 2026 年 5 月 日结束。该工程如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正常工作时检测报告交付日期顺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 与检测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图纸等资料 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2、 甲方负责检测样品取样、保管和运送。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数量充足,样品完好且符合试验检测要求的样品。 4 、甲方每批送样应填写检测委托协议书(单),并在委托协议书(单)上对样品名称、样品状态、样品标识、试验检测项目、试验检测依据、技术标准要求等作出明确详细地说明,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因试验检测要求不明确造成的试验检测结果有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5.现场检测时, 甲方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6.甲方应向乙方现场检测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7.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8. 甲方应及时领取试验检测报告,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书,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复制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9.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完成约定的检测工作,按时向甲方交付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周期内出具报告,应及时告知甲方。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对有必要解释或说明的项目条款向甲方告知。 3.乙方应在检测前提前告知甲方应做的准备和布置工作。 4. 乙方仅对甲方送检的试验检测项目的来样负责。乙方应对甲方填写的检测委托协议书(单),进行审核,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按照要求进行试验检测。 5、乙方对甲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保密,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6、 乙方应按照规范要求对甲方的样品进行留样,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复验、追溯。样品保存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保存期满,甲方未提出异议,乙方可以自行对保存的样品进行处置。 7.根据检测分析结果,负责提供正式的检测技术报告一式二份(如甲方需增加报告份数要事先说明,超出份数加收报告复制成本费,每份15元。) 8.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在履行合同期间,一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不按时支付检测技术服务费,乙方有权不提交检测报告。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无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邢台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3 份,乙方 3 份。
甲 方 : 清河县中心医院 (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清河县安信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
|
文章推荐:
德州市骨干河道引调水工程河道下穿京沪铁路顶进框构桥、顶管、105国道框构桥及临时保通道路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g1311032400052011滨湖新区至冀州区供热管网连接项目g339(冀州区和平东路)敷设热力管网路面恢复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本级-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漳汕铁路(福建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总承包(epc)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