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主体保险(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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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271024543001 |
招标公告名称: | 【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主体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4543001B01 |
原公告内容: | |
【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主体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主体保险(二次)已由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水审【2024】2325号、冀发改农经【2024】7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河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河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主体保险(二次);2.2项目概况:寺后头水库(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总库容442万立方米,防洪库容388万立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坝、溢洪道、放水洞等,其中拦河坝坝长603米,最大坝高12.2米;溢洪道共5孔,每孔净宽8米。2.3最高投标限价:128.71万元2.4标段划分:无;2.5保险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竣工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签字盖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3 00:00至2024-10-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 评审、分散 评标办法开展本次交易活动;投标文 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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