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项目名称 )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30049.2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三屿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7640平方米,其中生产区及库房建筑面积86386平方米,办公区及门卫建筑面积16254平方米、工业旅游观光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基坑支护、室内设计),并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装配式建造需满足《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应采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并提供建筑实体模型一套放置于项目部现场。(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主体土建工程及道路工程,以及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绿化、停车场、设备、填埋室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工程。(3)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6622.91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6429.16万元、设计费暂按:193.752万元、暂定金额为: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4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不低于装配率一星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②投标人将主体设计或主体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9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6月29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ggzyjy.xzf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29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ggzyjy.xzfw.ningde.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ggzyjy.xzfw.ningde.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13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1****5253,传真:/
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22396,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叶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3-291517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3-282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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