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NJRH-202407-B018
二 、 项目名称:凌家镇凌大湾饰面用砂岩矿及大山饰面用砂岩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 1包:
供应商名称:西安亚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以东揽胜住宅项目第 1幢1单元33层13304号房
成交金额: 96,000.00元
第 2 包:
供应商名称:四川坤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 1号2栋18层1805号
成交金额: 24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第 1包 名称: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服务范围: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 ( 1)针对本协议下的项目,供应商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配备有相对固定专业人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实施。 ( 2)根据编制项目林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需要,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活动。 ( 3)编制的林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需要符合林业部门及相关使用单位的编制要求。 ( 4)在采购人提供全部编制项目林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所需的单位及项目资料后,根据双方协商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的林地可行性研究初步成果。 服务时间: 1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 林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成果通过主管部门批复。提供审定后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材料纸质版 3份、电子版1份。 第 2包 名称: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服务范围: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 ( 1)供应商提交的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业主提出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关于本项目水土保持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 2)供应商保证报告编制质量,通过采购人验收,并按采购人意见修改、完善;协助采购人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 3)编制成果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等。 ( 4)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咨询水土保持报告编制中的技术问题,成交供应商需及时回复。 服务时间: 采购人提供必需的资料齐全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正式开工之日起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主体工程完工前完成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如遇特殊情况(工程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经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服务标准: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号)》第十六条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及完成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协助采购人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懿凤、罗德剑、张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发改价格〔 2015〕299号规定,向第1包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以转账方式收取;向第2包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以转账方式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二巷 9号
联 系 人: 张 老师
联系方式: 0832-2643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幢
联 系 人: 胡老师
联系方式: 0832-8802007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 话: 0832-88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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