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项目 已由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蕉城区洋中镇、霍童镇、八都镇、九都镇、赤溪镇、七都镇、金涵乡、三都镇、虎贝镇、漳湾镇、飞鸾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为改建污水处理站 41 座,总处理规模为 2530m3/d; 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主干管网总长度约 81.542 千米,接户管 205.025 千米。项目分三批实施,第一批建设范围为石桥村、红门里村、 坎下村、溪富村、溪源村、下村村、上村村、梅田村等 8 个村庄;第二批建设范围为金垂村、梅鹤村、黄家村、文峰村、炉田村、洋岸坂村、外表村、邑坂村、黄田村、云气村、上金贝村等 11 个村庄;第三批为溪池村、天湖村、马坂村、勤格村、由知村、贵村村、里占、高墘(梨坪自然村、黄峰亭自然村)、兴贤村、郑厝村、水际村、云淡村、猴盾村、下楼村、下洋村、岩柄村、官岭村、桃源村、夏村村、雷东村、濂坑村、北山村、西陂村、城奥里(城奥里、城奥街、西湖村)、港口村、礁头村、南澳村、虾荡尾、象溪村、新塘村等 30 个村庄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一体化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检查井、泵站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泵站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③采购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④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新建污水处理站的运营和维护,并对新建的污水泵站、检查井和管网巡查及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检测、清淤等)。⑤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其具备的条件须同时满足所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本项目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项目不适用。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本项目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项目不适用。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③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④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8.1.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7461601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61711900元、设计费暂按:3671416元、暂定金额为:0元、运营费暂按9232700元/3年; 8.2.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运营期为3年; 8.3.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4)运营质量符合《委托运营合同》要求。 8.4.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暂定总价(不含设计费,运营部分履约担保详见委托运营合同)的10%。 8.5.因平台系统格式原因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安泰路1号元宏花苑1幢二层、三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2971005,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3-2916316,传真:/ 联系人:小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0593-28242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3-28281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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