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港市 2024年农村公路部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概况       东港市 2024年农村公路部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4     年     04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4-210681-00092      项目名称:   东港市 2024年农村公路部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3,462,783.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3,462,783.00   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东港市 2024年农村公路部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为东港市孤山镇、北井子镇、椅圈镇、前阳镇,主要内容为农村公路部补危桥改造工程共 4座桥梁100.6延米拆除重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202   4   年 6月30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的20%,202   4   年 7月30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的40%,202   4   年 8月30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的60%,   2024年   9月20日之前完成桥梁主体工程,202   4   年 10月20   日   前完工。进度计算方式:全标段进度 =完成投资÷标段总投资×100%   ,   其中:完成投资 =∑(单座桥投资×各桥梁进度)   ,   单座桥进度:梁板预制占总工程量的 30%,梁板安装占5%,桥面系占15%,墩台占30%,基础占2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供应商须具备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2   )企业负责人   须   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3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4   )   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   。        (   5   )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类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4     年     04     月     11     日    至    202     4     年     04     月     17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1: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4     年     04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202     3     年     04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开标室四   (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 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供应商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开标室四   (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 8号)   。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东港市环城大街 15号        联系方式:    0415-7189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虹桥小区 21号楼南侧1-5层       联系方式:    0415-2883107       邮箱地址:    xintaizhaobi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临江支行           账户名称   :    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6511301040000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婷婷       电 话:    0415-2883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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