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105-04-01-26762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主体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其他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车辆段内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内容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终止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实施的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082)招标项目于2024年03月09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因设计方案调整,现终止该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  ||
|   工期(交货期)  |    700  |  ||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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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等现行规定填写。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现行规定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如联合体中有多家施工单位的,指联合体中施工总负责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总负责方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3-09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9 09: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9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公开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3-29 09: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尉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5883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梁工  |    联系电话  |    1591873371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053283  |  
|   发布责任人  |    梁工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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