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东新区明德小学项目(一期) 第3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中的
(1)完成全部地下室基础及防水,即所有单体的主体工程达到±0.00,支付合同价的10%;
(2)所有单体的主体结构均封顶,支付合同价的15%;
更改为:
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完成全部地下室基础及防水,即所有单体(门卫室除外)的主体工程达到±0.00,支付合同价的10%;
(2)所有单体(门卫室除外)的主体结构均封顶,支付合同价的15%;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请各投标人按照最新的招标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对本次澄清说明有异议的,请在本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其余条款不变,特此澄清!
建设单位:柳州东城公共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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