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公示单位 |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2-20 09:38 至 2024-03-06 09:38 |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 地块面积(m2) | 74302.67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沙滹沱片区(沙滹沱村)城市更新项目 | |||
经度 | 108.921900 | 纬度 | 34.204466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2-09-14 至 2024-02-05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高洁 | 单位联系电话 | 18629021508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高洁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629021508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辉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309225318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 |||||
报告主要结论 | 关于《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稿) 1 项目概况 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沙滹沱村,东临东仪路,西至七彩阳光小区,南至兵工社区二〇三生活区和唐园庭院,北至900艺术培训学校。调查地块中心坐标经纬度为东经:108.921899°,北纬:34.204466°,面积为74302.67平方米(111.454亩),调查地块权属为雁塔区人民政府。截至2024年2月5日,调查地块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包括实测范围1、实测范围2及实测范围3,现状均为在建工地,整体地块已建成12栋住宅楼主体工程,1栋住宅楼正在建设,地块东侧边缘为临时项目部。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西(雁塔)征预告字〔2021〕第7号(2021年6月17日)、《关于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统一征后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22〕134号(2022年3月14日)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统一征后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市资源字〔2022〕299号(2022年6月29日)可知,202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将西安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办事处沙滹沱村等有关村组24.979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本次调查地块111.454亩(74302.67m2))依法征收为国有。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雁塔2023-01)》、《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雁塔2023-02)》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关于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信息核实表》、《东风仪表厂土地证》及人员访谈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变更前土地用途为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和西安东风仪表厂工业用地,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调查地块土地涉及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 为了明确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沙滹沱村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2022年9月14日,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场地概况 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沙滹沱村,东临东仪路,西至七彩阳光小区,南至兵工社区二〇三生活区和唐园庭院,北至900艺术培训学校。调查地块中心坐标经纬度为东经:108.921899°,北纬:34.204466°,面积为74302.67平方米(111.454亩),调查地块权属为雁塔区人民政府。截至2024年2月5日,调查地块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包括实测范围1、实测范围2及实测范围3,现状均为在建工地,整体地块已建成12栋住宅楼主体工程,1栋住宅楼正在建设,地块东侧边缘为临时项目部。 根据调查地块的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可知,调查地块中实测范围1和实测范围3在2020年之前为沙滹沱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村宅基地,2005年到2020年调查地块新增村民自建房(在原有基础上加盖或扩建),主要从事居民生活活动,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实测范围2原为西安东风仪表厂为东仪小区福利供水水井,于70年代时已废弃使用,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2021年沙滹沱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建设用地及依法征收国有,调查地块内建筑物开始拆除,2022年调查地块内建筑物基本拆除,并由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截至2024年2月5日,调查地块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包括实测范围1、实测范围2及实测范围3,已建成12栋住宅楼主体工程,1栋住宅楼正在建设,地块东侧边缘为临时项目部。根据人员访谈可知,建设过程中已完成清表工作,并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深度约5米,开挖过程中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异常情况,土方开挖施工中共产生外运土方61.33万立方米,已作为施工弃土清运至蓝田县华胥镇孟家岩村进行消纳,不存在客土回填情况。 3 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干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干部、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陕西一建集团相关负责人及周边对本地块知情者村民,通过人员访谈、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 调查结果 经本次调查,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截至2024年2月5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调查地块及其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 通过第一阶段的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截至2024年2月5日,调查地块五百米范围内存在延长加油站、安顺加油站(东仪路加油站)、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东仪科工集团等4家企业,历史上五百米范围内存在西安雁塔锦江木器厂、西安润泽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西安永琛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截至2024年2月5日已全部拆除,通过调查确认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无迁移途径。 经识别,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工作,调查地块满足后期规划用地和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公示单位 |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2-20 09:38 至 2024-03-06 09:38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
地块面积(m2) | 74302.67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经度 | 108.921900 |
纬度 | 34.204466 |
地块详细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沙滹沱片区(沙滹沱村)城市更新项目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2-09-14 至 2024-02-05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高洁 联系人电话:18629021508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高洁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629021508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王辉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530922531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
公示主要结论 | 关于《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稿) 1 项目概况 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沙滹沱村,东临东仪路,西至七彩阳光小区,南至兵工社区二〇三生活区和唐园庭院,北至900艺术培训学校。调查地块中心坐标经纬度为东经:108.921899°,北纬:34.204466°,面积为74302.67平方米(111.454亩),调查地块权属为雁塔区人民政府。截至2024年2月5日,调查地块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包括实测范围1、实测范围2及实测范围3,现状均为在建工地,整体地块已建成12栋住宅楼主体工程,1栋住宅楼正在建设,地块东侧边缘为临时项目部。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西(雁塔)征预告字〔2021〕第7号(2021年6月17日)、《关于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统一征后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22〕134号(2022年3月14日)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统一征后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市资源字〔2022〕299号(2022年6月29日)可知,202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将西安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办事处沙滹沱村等有关村组24.979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本次调查地块111.454亩(74302.67m2))依法征收为国有。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雁塔2023-01)》、《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雁塔2023-02)》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关于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信息核实表》、《东风仪表厂土地证》及人员访谈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变更前土地用途为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和西安东风仪表厂工业用地,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调查地块土地涉及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 为了明确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沙滹沱村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2022年9月14日,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场地概况 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沙滹沱村,东临东仪路,西至七彩阳光小区,南至兵工社区二〇三生活区和唐园庭院,北至900艺术培训学校。调查地块中心坐标经纬度为东经:108.921899°,北纬:34.204466°,面积为74302.67平方米(111.454亩),调查地块权属为雁塔区人民政府。截至2024年2月5日,调查地块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包括实测范围1、实测范围2及实测范围3,现状均为在建工地,整体地块已建成12栋住宅楼主体工程,1栋住宅楼正在建设,地块东侧边缘为临时项目部。 根据调查地块的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可知,调查地块中实测范围1和实测范围3在2020年之前为沙滹沱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村宅基地,2005年到2020年调查地块新增村民自建房(在原有基础上加盖或扩建),主要从事居民生活活动,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实测范围2原为西安东风仪表厂为东仪小区福利供水水井,于70年代时已废弃使用,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2021年沙滹沱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建设用地及依法征收国有,调查地块内建筑物开始拆除,2022年调查地块内建筑物基本拆除,并由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截至2024年2月5日,调查地块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包括实测范围1、实测范围2及实测范围3,已建成12栋住宅楼主体工程,1栋住宅楼正在建设,地块东侧边缘为临时项目部。根据人员访谈可知,建设过程中已完成清表工作,并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深度约5米,开挖过程中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异常情况,土方开挖施工中共产生外运土方61.33万立方米,已作为施工弃土清运至蓝田县华胥镇孟家岩村进行消纳,不存在客土回填情况。 3 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干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干部、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陕西一建集团相关负责人及周边对本地块知情者村民,通过人员访谈、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 调查结果 经本次调查,西安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11.454亩),截至2024年2月5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调查地块及其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 通过第一阶段的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截至2024年2月5日,调查地块五百米范围内存在延长加油站、安顺加油站(东仪路加油站)、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东仪科工集团等4家企业,历史上五百米范围内存在西安雁塔锦江木器厂、西安润泽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西安永琛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截至2024年2月5日已全部拆除,通过调查确认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无迁移途径。 经识别,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工作,调查地块满足后期规划用地和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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