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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城区通航桥梁增设防撞墩、防撞护舷及助航标志工程招标公告

· 2022-06-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城区通航桥梁增设防撞墩、防撞护舷及助航标志工程已经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邮行审投资发【2022】4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高邮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对该项目高邮市城区通航桥梁增设防撞墩、防撞护舷及助航标志工程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高邮市高邮镇。

2.1.2建设规模:在高邮运河二桥3#和4#主墩上下游5m处设置五柱式钢筋混凝土防撞墩,并在主墩和防撞墩.上设固定式防撞护舷;同时分别对运河二桥、通湖大桥、珠光大桥、运东船闸桥补缺增设桥名牌、桥涵标、通航净高标牌、桥柱灯等助航标志。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为实施防撞墩桩基工程、防撞墩及防撞护舷工程、助航标志工程等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

2.3 投资规模:总概算873.84万元。

2.4 质量等级:合格。

2.5 工期:91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2年8月1日开工,2022年10月30日达到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独立法人资格;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3月-2022年5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类)。

3.3 近五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按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B级赋分。)

3.5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证书签章。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25日0:00至2022年7月1日23:59,登录“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 网站”(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含图纸):500元/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9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高邮分中心网、高邮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高邮市长生路52号

联 系 人:张俊

电 话:15252516788

传 真:/

招标代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联 系 人:倪阳 王洪才

电 话: 15952515963 13773305266

传 真:051485838187

电子邮箱:516319905@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222.190.131.3:9101/OP/downLoadHtml.aspx)。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8.3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标准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21分

投标报价:70分

企业业绩 1分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企业信用等级: 4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1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1-A)/n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为招标最高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1.0分)

1.1 工场及临时设施布置、资源组织配置计划(3.0分)

(1)工场布置及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0.5分;

(2)施工期陆上交通路线、交通安全及警示标志安装安全管理方案完善,措施合理,得1.5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配置安排合理,得1.0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 主要施工措施方案与保证(7.0分)

(1)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合理可行,得1.0分;

(2)施工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2.0分;

(3)工期布置合理,得1.0分,夏季、雨季施工技术及管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0分;

(4)结合通航要求的特点,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得2.0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7.0分)

(1)桩基工程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0分;

(2)水上平台施工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2.0分。

(3)防撞护舷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1.5分;

(4)助航标志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0.5分;

(5)砼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砼内外质量,有特殊要求部位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0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防疫、工程资料管理与农民工工资保证(4.0分)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有保障,得1分;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等投入计划具体,方案合理可行,得1.0分;

(3)环保、水保、防疫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完善,得0.5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2)

二、投标报价(70.0分)

投标报价(70.0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2.2.2。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6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2分;

④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2.2.4

(3)

企业业绩(1.0分)

企业业绩(1.0分)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35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分

2.2.4(4)

四、项目管理机构(3.0分)

项目经理职称(1.0分)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0分)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1分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2.2.4(5)

五、企业信用等级(4.0分)

企业信用(4.0分)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

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按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B级赋分。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2022年5月27日公布)。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2.2.4(6)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0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其它要求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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