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3177001001 ),作如下澄清:
一、考虑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未对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函附录 2 服务期限的具体日历天数作出约定,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本通知有的澄清内容为固定内容或格式在系统内无法修改,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本澄清通知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二、将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90天内,提交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审查意见后 6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相关专题总体进度要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项目进度需要。 现修改为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服务期限: 150 日历天(签订合同后 90天内,提交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审查意见后 6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相关专题总体进度要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项目进度需要)。招标文件中涉及服务期限的同步修改。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1.2.5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 |
2 | 服务期限 | 1.1.4.3 | 日历天 | 签订合同后 90 天内,提交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审查意见后 6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相关专题总体进度要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项目进度需要。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12.1.1 |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三、本项目具体实施时仍按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 90天内,提交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审查意见后 6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相关专题总体进度要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项目进度需要。 执行。
四、本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水利局
地 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 68 号
邮 编: 54700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778-2297889
传 真: 0778-2297889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 12 号区水利厅综合楼 2 单元 6 楼
邮 编: 530023
联系人:方工
电 话: 0771-3491308
传 真: 0771-3491308
电子邮箱:
网址: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 0771-218509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河池市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2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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