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山至梅坑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山至梅坑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大都大桥(规划)桥尾(红星台侧),起点桩号 K0+000。之后路线向西布线,设置渤海 1 号、2 号隧道穿越渤海镇,至梅坑村附近出洞,其间共设置渤海 1 号、2 号桥等 2 座桥梁,终点接梅坑大桥(规划)桥头(九龙台侧),终点桩号 K3+967 ,主线全长3.967Km。
全线新建桥梁2座,分别为:渤海1号大桥(108m),渤海2号桥(68m)。主线共设涵洞:盖板涵40m/1道,圆管涵22m/2道;连接线共设圆管涵41m/3道,设置线外涵58.5m/2道;新建隧道2座,分别为:渤海1号隧道(2645m)、渤海2号隧道(675m)。另设2条连接线,大都连接线(0.477km)及梅坑连接线(0.77km)。
本项目总概算 33018.648 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27581.04 万元。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主要结构物已达到了施工图设计深度,并已完成施工阶段的详勘。
2.2 技术标准
本工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规定技术标准,主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采用10m,桥、隧与路基同宽;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
2.3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第SJSG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
(1)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公路工程【含总体设计、路线(包括安全设施、智能交通(电子警察)系统、综合管线等)、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包括隧道土建工程和隧道机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养护站房建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等所有内容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阶段的补测补勘(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房建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图变更设计和机电工程补充设计)、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图预算、工程量价格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价格清单计价规则及专题报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的编制、调整和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等。
(2)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包括隧道土建工程和隧道机电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含智能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和综合管线等)、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养护设施、房建设施及相应的附属工程和临时设施】等的施工完成、机电工程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4计划工期:30个月,其中:
2.4.1设计周期:2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后2个月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附属工程按发包人要求的进度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2.4.2.施工工期:28个月,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2.4.3 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4 缺陷责任期:主体工程(绿化、机电工程除外):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4个月;绿化工程: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2个月;机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4.5 保修期:主体工程(绿化、机电工程除外):同缺陷责任期;绿化工程:同缺陷责任期。机电工程: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4个月(其中光源的保修期为60个月)。房建工程: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工作,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相应工作,且承担的工作内容应与具备的资质业务承接范围相对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同一投标人具备多项资质的,允许承担多项专业工作内容;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但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和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或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4.1 招标文件将于 2022年00月0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 0003 9238025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 0003 9238025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帐。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0月0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开标室(丽水市步行街26号三号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2022年00月00日09时30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号
邮 编: 323500
联系人:任工
电 话:151578297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06
联系人:岳先生
电 话:13968039409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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