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韵花苑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 金韵花苑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致:福建省南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fjgx邀招[2022]023号的金韵花园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22】C130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中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中水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额为110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镇上浦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35754m2,上部面积 187267m2, 地下室面积48487m2,11栋住宅、1栋商业、1栋幼儿园。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及预算: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施工图审核、施工图预算、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
②施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不含自来水、燃气,发包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所有工程的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任务。
③采购: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60天[设计、采购、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等];其中设计周期:自本项目中的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
2.7.1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16号)文件、《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5)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预制率要求: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16号)文件、《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5)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本项目装配式预制率不少于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2022年11月09日17时00分00秒之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0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浔美工业区通源街天祥大厦A栋八楼)。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 enjoy5191.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水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359981710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浔美工业区通源街天祥大厦A栋八楼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859728703
传真:/
联系人:小张
发布日期: 2022-10-20 16: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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