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凭祥遣返站主体工程检验试验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KLC20223132
三、采购人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东兴遣返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北四里3号
联系人:韦警官、陆警官;联系电话:17607711133、139770938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杨建虹;联系电话: 0771-220393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按工作量的80%支付,所有现场工作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支付10%,进度款累计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含预付款); 3、结算款: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检测工作量完成100%,最后一批报告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10%。 4、申领上述款项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和发票。 |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所有现场工作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后按当月工作量的90%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含预付款); 3、结算款: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检测工作量完成100%,最后一批报告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10%。 4、申领上述款项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和发票。 |
2 | 采购文件第六章拟定的合同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8检测进度款支付 | 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按工作量的80%支付,所有现场工作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支付10%,进度款累计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含预付款)。 | 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所有现场工作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后按当月工作量的90%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含预付款);
|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 10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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