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 2024 版)
项目名称: 定远县 329 国道与 055 县道新建电子警察与信号灯设施项目
采 购 人: 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 7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 3 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4 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6 3
第 七 章 政府采购 供应 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 7 9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定远县 329 国道与 055 县道新建电子警察与信号灯设施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dingyuan.gov.cn/public/column/161054650?type=4&action=list&nav=3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BSDZB2025-027
项目名称:定远县 329 国道与 055 县道新建电子警察与信号灯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8 万元
最高限价: 28 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服务内容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规定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 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① - 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 第 4 、 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定远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dingyuan.gov.cn/public/column/161054650?type=4&action=list&nav=3 ) -- 政府信息公开 -- 定远县公安局栏目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开标地点:定远县万汇龙装饰城 8205 室
响应文件递交:现场递交
五、开启时间: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定远县万汇龙装饰城 8205 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定远县境内
联系人: 朱主任
联系方式: 1521200347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定远县万汇龙装饰城 8205 室
联系人: 许正友
联系方式: 1595503030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 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5.2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 | ☑ 不组织或不召开 □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6.1 |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 2025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 |
7.1 | 包别划分 | ☑ 不分包 □ 分为 /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 |
10.1 | 磋商保证金 | 不收取 |
11.1 | 磋商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4.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7.4 | 最后报价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0% 。 ( 2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0% 。 (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0% 。 ( 4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 ( 5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
19.1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1 家 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确定成交供应商: þ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
22.2 |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 | (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有) ( 3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4 )业绩(如有) |
23.1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 数据电文 |
24.1 | 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 | 定远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dingyuan.gov.cn/public/column/161054650?type=4&action=list&nav=3 ) -- 政府信息公开 -- 定远县公安局栏目予以公告 |
25.1 | 履约保证金 | ( 1 )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 ( 2 )支付方式: ¨ 转账 / 电汇 ¨ 支票 ¨ 汇票 ¨ 本票 ¨ 保险 ¨ 保函 ( 3 )收取单位: / ( 4 )收取账号: / ( 5 ) 退还时间: / 注意事项: ( 1 )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 2 )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26.1 | 代理费用 | ( 1 )收费对象 : ¨ 采购人 þ 成交供应商 ( 2 )收取方式 : 银行转账或电汇 ( 3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计价格【 2002 】 1980 号) 100% 执行;代理费: 4200 元。 专家评审费另计,以实际发放为准。 |
27.1 | 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 | ( 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
29.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提出质疑;供应商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通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1813915875@qq.com ( QQ 邮箱)。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接收部门: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212003470 、 15955030306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迎宾路与东城路交叉口、定远县万汇龙装饰城 8205 室 |
30 | 其他内容 | 1. 解释权 ( 1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 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 5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3.11 | 评审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 1 )磋商小组通过现场或者电话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安排专人负责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磋商小组可按对供应商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
3.13 | 其他说明 | 1. 以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2. 本磋商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磋商文件的响应。 3.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本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磋商文件为准;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供应商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4.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
签字或盖章及密封要求 | 一正两副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2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 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5 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1.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5.8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资金落实情况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4. 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5. 磋商文件构成
5.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2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3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5.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可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dingyuan.gov.cn/public/column/161054659?type=4&action=list&nav=3 ) -- 政府信息公开 -- 定远县公安局网站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4 对于 没有 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7.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
7.2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 采购需求 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7.3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5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 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8.2 供应商 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等。
8.3 为保证 公平 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9. 报价
9.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9.3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9.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 磋商保证金
10.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 磋商有效期
11.1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1.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1.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2.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2.1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2.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提交(以响应文件报送表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应当拒收。
12.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3. 磋商小组
13.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3.2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3.3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4.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4.2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4.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4.3.1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4.3.2 磋商 。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4.3.3 报价 。 (本项目仅进行一轮报价) 。
14.3.4 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4 相关说明。
14.4.1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
14.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4.3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
14.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4.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4.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5. 终止竞争性磋商
1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 1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6.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现场接受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离开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7. 最后报价
17.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8.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18.1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9.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19.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 按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编写评审报告
20.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1. 保密要求
21.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2. 成交结果公告
22.1 为体现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dingyuan.gov.cn/public/column/161054659?type=4&action=list&nav=3 ) -- 政府信息公开 -- 定远县水务局栏目予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3. 成交 通知书
23.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 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 告知磋商结果
24.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4.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26. 代理费用
26.1 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执行。
27. 签订 合同
27.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4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8. 廉洁 自律 规定
28.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8.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9. 质疑的 提出 与接收
29.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 采购 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29.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均为书面形式。
30. 需要 补充 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 下列采购需求中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
( 1 )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2 )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 2020 〕 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 2023 〕 853 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 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40% 作为预付款,同时乙方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期限需要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且为见索即付保函)】, 乙方供货完成后,甲方及时组织验收,待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 100% 。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工作 |
4 | 免费质保期 | 2 年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定远县 329 国道与 055 县道新建电子警察与信号灯设施项目 所属行业:工业 |
二、 货物需求
项目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序号 | 一、信号控制系统 | |||
1 | 集中协调式信号机 | 1 、信号机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GB25280-2016 要求,产品类别为 C 类,耐温等级为 A 级; | 台 | 1 |
2 | 人行横道信号灯 | 【双 8 静态人行灯】【竖装】 | 套 | 8 |
3 | 人行灯杆件(含基础开挖、混凝土、预埋件) | 1 、立杆直径 120 ,高度 3.5 米 * 壁厚≥ 4mm 。 | 根 | 8 |
4 | 信号灯(圆盘灯) | 【满屏信号灯】【竖装】 | 套 | 4 |
5 | 信号灯倒计时器 | 1 、名称:独立倒计时器、平整,无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毛刺等缺陷; (2) 倒计时显示器应显示阿拉伯数字 0 ~ 9 ,以 1 s 为单位递减,显示结束时数字为 1 ; (3) 同步误差不得超过 0.3 s ; (4) 倒计时显示器显示有效数字应右对齐; (5) 当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启动或倒计时显示器无法确认显示数值时,应显示黑屏。十位数字为 0 时,十位应显示黑屏; (6) 倒计时显示器定程显示方式在非显示阶段应为黑屏状态; (7) 在正常状态下,倒计时器显示连贯递减,无乱码、丢码、等现象,通讯中断时,或者道路交通信号机由自动转为手动控制时,能在 2 秒之内显示黑屏; (8) 倒计时器应具有跟随控制方式,同时可支持通讯、触发控制方式; (9) LED 灯珠使用寿命> 10 万小时,整机最大功耗小于 25W ; (10) 环境适应性满足:温度 -30 ℃~ +70 ℃,湿度 10% ~ 90% ; (11) 工作电压: AC220V ± 15% 、 50Hz ± 2Hz ; (12) 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 ; (13) 通讯协议符合《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 GA/T 508-2014 )附录 A 要求; (14) 倒计时显示器宜具备联网、自我状态检测功能,支持灯具状态信息检测和实时回传 | 套 | 4 |
6 | 4 米信号灯杆件(含预埋件) | 1 、立杆圆锥直径 300-320 ,高度 6.8 米 * 壁厚≥ 6mm 。 | 套 | 2 |
7 | 6 米信号灯杆件(含预埋件) | 1 、立杆圆锥直径 300-320 ,高度 6.8 米 * 壁厚≥ 6mm 。 | 套 | 2 |
8 | 信号系统安装调试 | 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后台接入。 | 项 | 1 |
9 | 穿线管(含开挖敷设) | 1 、名称:电缆保护管敷设 | 米 | 200 |
10 | 过路顶管 | 1 、名称:拉管 | 米 | 200 |
11 | 线缆 RVV11*1.0 (含敷设,施工) | 1 、类型:电缆线 | 米 | 300 |
12 | 线缆 RVV5*1.0 (含敷设,施工) | 1 、类型:电缆线 | 米 | 200 |
13 | 取电 ( 含电费 / 五年) | 供电下火(含施工材料、线缆 YJV3*6 平方线缆),中标施工单位负责 5 年内电费。 | 项 | 1 |
14 | 网络租聘(五年) | 运营商网络租聘专线(带宽不低于 200M ),中标施工单位负责 5 年网络费用。 | 项 | 1 |
序号 | 二、电子警察系统 | |||
1 | 900 万环保电警抓拍单元 | 1 、双路 sensor 图像融合功能室内测试:设备的镜头和两个 sensor 一体化设计,具有独立三允分光棱镜分光结构装置,分别接收可见光和红外光。 | 台 | 4 |
2 | 900 万环保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 | 1 、检测区域自适应功能试验:无需手动配置检测区域,可自动对监看画面进行检测 | 台 | 4 |
3 | 600 万 32 倍拼接违停抓拍球机 | 1 、全景路视频图像分辨率不小于 3632 × 1632 ,细节路视频图像分辨率不小于 2560x1440 ; | 台 | 2 |
4 | LED 频闪灯 | 光源类型: 16 颗优质大功率 LED | 台 | 4 |
5 | 环保补光灯 | 采用 LED 光源和气灯放电两种光源, LED 光源呈圆形排布,气体放电光源前置转轴叶片,支持红外和白光补光切换 | 台 | 4 |
6 | 光纤收发器 | 导轨式千兆光纤收发器接收端 | 台 | 6 |
7 | 抱杆机箱(含空开电源) | 外壳材质:镀锌钢板,机箱厚度 1.0mm | 台 | 6 |
8 | 电警机柜(含基础) | 室外机柜,尺寸 600mm (宽)× 800mm (高)× 430mm (深)(不含帽檐和基座),单开门设计,内置强电模块,能够容纳交换机、光纤收发器及终端存储服务器,为设备提供保护与电力供给。 | 台 | 1 |
9 | 终端服务器( 16T ) | 1 、名称:终端服务器(含硬盘) | 台 | 1 |
10 | 工业级交换机( 8 光 16 电、所有光口配齐光模块) | 提供 16 个千兆电口 4 个千兆光口 +4 个万 / 千兆光口 | 台 | 1 |
11 | 7 米电警卡口杆件 | 1 、立杆八角 200-260 ,高度 6.8 米 * 壁厚 6mm 。 | 根 | 4 |
12 | 4 米电警卡口杆件 | 1 、立杆八角 200-260 ,高度 6.8 米 * 壁厚 6mm 。 | 根 | 4 |
13 | 标线 | 热熔标线,路口渠化、含车道线、斑马线、导向箭头。本项为一个路口整体打包价格,投标人根据现场自行考虑。 | 项 | 1 |
14 | 标牌(附着式) | 1 、材质:采用 2mm 厚的 LF2-M 型铝合金板整体制作 | 块 | 8 |
15 | 违法抓拍标牌 | 违法抓拍标牌、单立柱、热镀锌、含基础、混泥土 | 套 | 4 |
16 | 手井(含球墨铸铁井盖) | 1 、名称:手井(含球墨铸铁井盖) | 套 | 8 |
17 | 光缆(含敷设熔接费用) | 国标铠装室外 4 芯室外光缆、 | 米 | 300 |
18 | 电源线 RVV3*1.5 (含敷设,施工) | 国标 RVV3*1.5 平方线缆 | 米 | 300 |
19 | 超五类室外网线(含敷设,施工) | 用于杆件内部穿线链接回传使用 | 米 | 200 |
序号 | 三、后台设备 | |||
1 | 云存储软件扩容 | 云存储软件扩容(在定远原有云存储软件基础上进行授权扩容) | 项 | 1 |
2 | 硬盘( 8TB ) | 硬盘( 8TB ,主机厂家提供企业级专用 SAS 磁盘接口 SATAII 类型、转速 7200 转 / 分、缓存 64MB ) | 块 | 9 |
3 | 硬盘( 6TB ) | 硬盘( 6TB ,主机厂家提供企业级专用 SAS 磁盘接口 SATAII 类型、转速 7200 转 / 分、缓存 64MB ) | 块 | 8 |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按照交警部门要求并入其系统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予追加任何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谨慎报价。
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项目的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如报价人漏报,总价不作调整,报价人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配齐全部所需产品。投标人认为所给的设备的配套项目有漏项的,可单独列项并报价。必须具备的配套设备未单独列项,投标人也未单独列项并报价的必须具备的配套设备,视为已综合考虑在相应项目的报价中。
四、其他要求
(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 (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供货时提供)
(四)技术支持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标人负责供货、安装、调试。
3.中标人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施工图纸、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涉及进口的产品或部件配件软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提供至少 两 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 24小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六)培训: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七)交货期: 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八)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验收:
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投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十)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样品 要求 (无)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 |||
序号 | 审查指标 | 审查标准 | 格式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 ( 1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 4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5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以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为准 |
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3 | 供应商 信用记录 | 供应商 不得存在 供应商 须知正文第1 4 . 3 条中 的 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4 |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2 )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磋商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5 |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 | 如有,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以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为准 |
6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以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为准 |
7 | 磋商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8 | 诚信履约承诺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9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磋商 文件规定并加盖 供应商 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0 | 磋商报价 | 符合 磋商 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9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1 | 异常低价评审 | ¨ 不执行 þ 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80% ,具体见附件一。 | 详见附件一 |
12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 磋商 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3 | 技术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4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 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综合评分
2.2.1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 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60 %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 、资信标评审细则 ( 10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业绩 | 10 分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 类似项目 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 1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面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道路监控系统。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业绩的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 2 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需提供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注: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供应商资信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2 、技术标评审细则 ( 30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实施方案 | 5 分 | 根据项目人员配备、技术力量、现场踏勘、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工期进度安排等指标综合打分: ①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②方案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4 分; ③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3 分;④不可行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2 | 维保及售后服务方案 | 5 分 | 维保与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维修响应时间、售后人员配备、维保方案合理性等指标综合打分: ①方案合理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②方案合理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4 分; ③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3 分;④不可行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3 | 重点、难点及关键点问题分析 | 5 分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关键点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或者思路,理解正确、思路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和执行性进行评分: ①针对本项目特点,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用度,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 ②针对本项目特点,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要求有较高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 4 分; ③针对本项目特点,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要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 3 分; ④未提供的不得分。 |
安全保障措施 | 5 分 |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科学、 合理、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作业方案。 ①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相契合, 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 ②方案覆盖全面、要点较突出、较有针对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较为匹配,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 4 分; ③ 方案覆盖不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针对性不 够强,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 3 分; ④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应急服务及培训方案 | 10 分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应急服务及培训方案,由评标委员会对比各投标人方案内容打分。 1 、应急服务( 5 分): ①应急服务方案条理清晰,内容全面、科学合理,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紧密结合,应急服务能力强的得 5 分; ②应急服务方案条理清晰、描述准确,但内容不够全面,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的得 4 分; ③应急服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内容空洞的得 3 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 2 、培训方案( 5 分): ①方案周密、科学、详尽、合理、可实施性强、响应及处理时间快,保障措施充分的得 5 分; ②方案相对周密、相对科学、相对合理、响应及处理时间及时,保障措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有实施性不紧密的得 4 分; ③方案基本可行,有针对本项目的描述但存在不足,实施性有欠缺的得 3 分; ④未提供的不得分。 |
注: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3 、商务标评审细则( 60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投标报价 | 60 分 |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 评标基准价 =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 2. 其它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60 分; 3. 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分值汇总
( 1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 2 )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三、无效投标条款
3.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其投标文件拒收 :
(1)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3.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 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 招标公告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
(4)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非联合体或者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
(5)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供应商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
(6) 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
(7) 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8) 责令停产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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