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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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DQXJYTHGLKCLTYZHPKF[JT]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如果招标文件内容与第1号补遗书有不符之处,以第1号补遗书为准。联系电话:13999279807、18899052551一、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0月9日11时00分。二、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和地勘监理设计咨询服务期变更为:1、第ZMSGTSJ-1合同段、第ZMSGTSJ-2合同段设计周期变更为: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完成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交通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成果同步提交)。2、第ZMSJZX-1合同段服务期变更为:地勘监理及设计咨询工作与勘察设计工作同步进行,初步设计阶段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招标文件中与勘察设计周期和地勘监理设计咨询服务期有关的内容均按上述时间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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