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庆发〔2019〕11号)要求,经批准,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庆自然出字〔2025〕03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 积 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庆自然出字〔2025〕034号 | 340803004005GB00122W00000000 | 安庆高新区,东至霞虹路,南至纬一路,西至环湖西路20米绿化带,北至 DG05-A-0201地块 | 69251.93(103.88亩) | 工业用地 | ≤1.5 | ≥40 | ≥15 | 50 | 2078 | 416 |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参与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3日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环城西路99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环城西路99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申请人应于2025年10月13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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