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绿城中国华中区域武汉市江岸区新兴街地块总承包
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FA00000378220
采购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第一章 直接采购公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绿城中国华中区域武汉市江岸区新兴街地块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378220)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绿城中国华中区域武汉市江岸区新兴街地块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工程进度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 建筑面积约44800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局部2层)层,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地上4-7层,建筑面积约2580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共计 14幢。
2)工程承包范围: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机电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精装修工程、外立面工程、消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市政管网工程、智能化工程、二次优化工程等以及上述工程的变更联系单内容(具体内容及工作界面见附件1,其中列明的专业工程按本合同约定实施分包)。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509日历天。
2.3项目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交大道与新兴街交叉口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项目业主方出函指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7天内,卖方必须联系买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书面告知买方的,视为卖方放弃该批材料结算,买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具体计量方式如下:
(1)以买方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基础,双方共同确认的施工部位的图纸理论净量、买方项目部签认的《现场验收单》(或混凝土送货小票)为依据办理计量;计量数据不计损耗;买方项目部不定期组织整车过磅抽检,过磅数据较混凝土小票数量短少,则在当月及上月(或上一期抽检)期间的累计混凝土量中予以等比例扣减。卖方提供所供应的混凝土标号配合比及实测塌落度数据,供买方项目部监测商品混凝土质量。具体计量如下:
a)临建、主体结构地下室垫层、筏板、主体结构内粗装修(楼地面,屋面等)等部位消耗的商品混凝土,计量数量以买方项目签认的《现场验收单》(或混凝土送货小票)数量为依据,并接合抽检结果;
b)其它主体结构施工消耗的商品混凝土,计量数量以图纸理论净量及买方项目签认的《现场验收单》(或混凝土送货小票)数量为依据,如果二者数量存在差异,取二者的小值,并接合抽检结果;
c)二次结构施工消耗的混凝土,计量数量以买方签认的《现场验收单》(或混凝土送货小票)为依据,并接合抽检结果;
d)所有涉及到主体结构施工的每期混凝土结算,对应的图纸理论净量包含了扣减施工部位钢筋体积的50%。
e)如有施工方案优化,买方项目部将提前通知卖方,确保施工部位混凝土理论净量的一致性。
(2)磅重抽检校核:以买方项目随机指定过磅地点磅重抽检数据为依据,按(过磅净重/拌料配合比)比例折算为方量。允许偏差为±3‰,只调减不调增,数量取平均值。当抽检计量的混凝土方量超出负偏差范围,则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计算偏差百分比值,对本月至上月(或上次抽检)期间累计供应的所有规格混凝土量按此偏差百分比值进行扣除。
4.2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按以下(6)方式进行支付:
a)使用现款支付;
b)使用期限为 6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c)使用期限为 / 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d)使用金融产品支付: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供应链金融支付;
e)其他支付方式: / ;
f)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a)(b)(d)。
卖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买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买方不承担12个月(含)以内的因支付方式带来的贴息成本,买方仅承担超出12个月部分的贴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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