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包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财政奖补计划-潘岙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慈溪市龙山镇潘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及财政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电子化竞标。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龙山镇潘岙村]
2.2标段:[1个]
2.3规模及造价:[改造6条道路,总长约547米,总面积约2346平方米,部分路段同时实施排水等附属工程。其中:支路1(生态公园路口——反抢粮战斗遗址交界处)约150米,790平方米;支路2(姐妹香樟东侧,往南延伸)约38米、216平方米;支路3(反抢粮战斗遗址交界处——上藕池旁)约112米,443平方米;支路4(伏龙清风园北侧,向西延伸)约38米,125平方米;支路5(反抢粮战斗遗址,向西延伸)约43米,163平方米;支路6(横筋线——国家健身步道)约167米,约608平方米,造价约53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发包范围:[道路、排水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
3.竞标人资格要求3.1 竞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竞标人按要求录入慈溪市小额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市政公用工程类)。
3.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6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发包文件获取:竞标单位进入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工程交易-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品茗)(镇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接受邀请并获取发包文件。获取前竞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发包资料为电子发包文件(内容含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获取截止时间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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