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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经二路(外环东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2025-05-17

[0]经二路(外环东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41886000044项目名称经二路(外环东路)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B3212841886000044001001标段名称经二路(外环东路)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5月17日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5月23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41886000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二路(外环东路)建设工程已经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经二路(外环东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姜发改投[2023]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为泰州致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经二路(外环东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曹安路(药厂路-老通扬运河南)
2.2工程规模:经二路南起药厂路,北至新通扬运河北,全场约1000米,红线宽24米,用地约26.8亩。新建跨老通扬运河桥一座,桥长约57米,宽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路面形式为沥青路面。配套优化交叉口布置,交通安全设施,雨污水管道综合管线绿化,路灯照明等工程。总投资6000万。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41886000044001001
经二路(外环东路)建设工程
经二路道路施工
2150.79
2.5付款方式:合同订立生效,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2%(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且其中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车行道沥青摊铺结束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由建设单位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价的20%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且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  2022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2022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 /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⑤□ 自 / / /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7)?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2月~2025年4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1.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3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符合招标公告第3.4(2)的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2.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3.符合 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

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项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详细评审

本项目详细评审实行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为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阶段:对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超过 12 个(含)的,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9 家进入后续评标程序,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为 9-11 个的,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 7 家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为 8 个及以下的,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5 家进入后续评标程序,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为 5 个及以下(大于 3 家)的,则全部进入后续评标。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进入第二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带入后续第二阶段评标程序。 第二阶段:对成本价判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信用评价分评审并汇总。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施工组织设计: 10 

?投标报价: 85

?信用评价分: 3

业绩: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四;

?随机抽取(勾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二:K2取值为: 90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3.4

第一阶段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

方案针对性及施工

标段划分

1.5)从工程施工特点、项目目标、资源配置、施工计划及施工段划分五个方面进行阐述。内容全面完整,可操作性强得1.5分,每缺少一项相应评分点或可操作性一般扣0.3扣完为止;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

施工方案与技术

措施

5分)根据本项目实施内容,针对本工程关键施工技术、施工重点、难点及提出的合理化的解决措施内容全面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内容完整,有可操作性,得3~4分;内容及可操作一般,得1~2分;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

各阶段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2.5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总体质量控制及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和详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全面完整,可操作性强得2.5分;内容完整,有可操作性,得1~2分;内容及可操作一般,得0.5分;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

措施

1.0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制定关键线路,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及进度计划保证措施等;内容全面完整,可操作性强得1分;内容及可操作一般,得0.5分;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以上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低于 40 页且不超过100 页低于 40 页不得分,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3.4

(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4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信用评价分数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

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四版)》及其补充通知、《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企业信用分纳入市区园林绿化工程招标评标范围的通知》泰建发〔2019〕192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建局查询、申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本标段为小型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0.7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效期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附件

1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2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详见本章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3

评标入围方法

详见本章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

4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详见本章附件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致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
地址:
姜堰区天目山街道振兴路166幢03室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钱忠贵
联系人:
钱芹
电话:
15861013988
电话:
13815933132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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