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委托, 中电建(湖南)拓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 代理 机构 ) 根据工程实施需要,拟对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5 号线 15101 标施工总承包工程五工区项目 朗山路站主体及附属土建 工程进行招标,现 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自 公司分包商资源库 内 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GD- 深圳 15 号线五工区 -022
2.2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5 号线 15101 标施工总承包工程五工区项目 朗山路站主体及附属土建工程
2.3 项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
2.4 项目概况: 朗山路站位于朗山路与科技北二路交叉口,沿科技北二路敷设,为地下二层单柱双跨(局部为三跨)岛式结构,与远期 24 号线换乘,有效站台宽度 12.5m 。车站设计起点为: DK14+278.103 ,设计终点为: DK14+467.303 ,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右 DK14+358.403 。车站主体结构采用明挖顺作法 + 局部盖挖施工,构外包长度 189.2m ,车站标准段外包宽度 21.6m (局部加宽为 22.2m ),小里程端端头井范围外包宽度 26.4m ,大里程端端头井范围外包宽度 26.6m 。车站为纵坡车站,车站顶、中、底板及站台板均为纵板,从车站小里程端往大里程端方向找坡,坡度为 2 ‰,并在车站大里程端设置废水泵房。车站范围现状地面标高南低北高,有效站台中心位置规划覆土为 3.50m 。标准段底板埋深 16.9~18m ,车站后期顶板覆土约为 2.5~3.9m 。
车站两端接盾构区间,设置盾构井:大、小里程端端头井为盾构始发井,小里程盾构井底板埋深约 19.79m ;大里程盾构井底板埋深约 18.43m ,废水池坑中坑局部下沉深度 1.15m 。
车站主体为地下二层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箱式框架结构,采用明挖法施工。主体结构跨朗山路与科技北二路路口段顶板逆做,逆做顶板下设置 L600X600 格构柱,直径 1.2m 桩长 5m 立柱桩。
地下结构采用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与柔性全包防水层相结合的防水方案,车站结构采用全包防水,以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为主附加柔性防水层,结合咬合桩与主体结构之间外包柔性防水层形成二道防水防线,刚柔结合。混凝土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不超过 0.06 %。
2.5 计划工期: 车站主体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2025 年 11 月 25 日;
附属计划施工时间 2027 年 5 月 1 日 ~2028 年 4 月 30 日;
朗西区间计划 2025 年 11 月 15 日左线盾构始发,玉朗区间计划 2025 年 11 月 25 日左线盾构始发, 2025 年 12 月 20 日右线盾构始发。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108 2 天。承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承包人另行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2.6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车站主体及附属混凝土垫层、立柱、站台板、顶梁、中梁、底梁、顶板、中板、底板、侧墙、中隔墙、逆作墙、挡土墙、楼梯、电梯井、压顶梁、混凝土回填、桩间土清除、堵漏等(混凝土浇筑、模板安拆、钢筋制安、脚手架安拆、混凝土拆除等)、钢筋制安、支撑拆除、预埋铁件安装、洞门破除、洞门钢环制安、防水施工、桩间喷混、综合接地施工、附属出入口接驳处理、站台板及轨顶风道预留预埋施工。附属除主体外还有冠梁、支撑、挡土墙等施工内容。合同包含上述内容及为完成上述项目所需的一切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和辅助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已考虑水电费、住房等相关费用)
特别情况说明:
( 1)分包人已经充分了解完成本工程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气候、季节、工序协调 ( 含基坑石方爆破施工、盾构始发准备工作、钢支撑安拆等施工 ) 、疫情、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且所有风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若发生上述工期风险时,分包人承诺不向承包人进行索赔。
( 2)分包人承诺,已对合同施工范围内地质情况及周边的运输环境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分包人不得因此进行任何合同单价调整,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不进行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就本合同工程质量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并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责任。
( 3)分包人已经充分理解并熟悉设计图纸内容、合同清单项目特征及本合同项目的格式,包括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和工序,以上所列仅为主要工作内容,分包人不能理解为仅包括上述工作内容,以此作为今后结算索赔的依据。
( 4)本工程分包人已对合同施工范围内施工组织及工序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已充分考虑到后续施工存在的交叉施工(如 爆破施工、钢支撑安拆、土方开挖及运输等 ),分包人需服从承包人统一安排部署,为此造成的窝工及工期延误,分包人不得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 5 )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投入费用均为分包人负责,为确保现场标准化管理,与标准化管理相关的物资由项目部调拨,从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临边、孔洞 防护栏杆 由 承包人 提供 , 分包人安装,安装 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
( 6 )如因工程施工期间出现因分包人导致政府或业主对承包人进行环保、安全、进度、设备、质量等处罚,承包人相应对分包人进行处罚(标准不低于政府或业主对承包人的处罚标准)。
( 7 ) 除承包人提供设备外 (详见附件五承包人供应设备一缆表) ,其他设备及机具由分包人提供,其 所有动力费(含燃油、电费)都含在综合单价中。
( 8 )进场设备需满足深圳市地方政府要求。
( 9 )运输设备在开始外运前必须将两牌两证到承包人相关部门备案,并且通过监理业主及各方相关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相关设备。配置数量需满足现场外运量的要求,若分包人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承包人有权利委派其他队伍进行运输,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 10 )竣工验收:由分包人负责通知承包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分包人按承包人的要求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分包人应负责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因分包人的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承包人整体工程的进度,分包人应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
( 11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工作细则 (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新开项目在正常建设期间,现场施工的产业工人参加培训并取得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入门级证书的人数必须占总施工人数 100%。乙方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先进行产业工人培训,未经产业工人培训并取得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入门级证书的施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分包单位人员考试培训费用自行承担,因考试培训产生的误工费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 12 )质量缺陷处理:因 分包人 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包含堵漏)均由 分包人 负责无偿修复, 堵漏费用已在合同中单列,承包人按照迎水面混凝土体积计量(不含垫层、防水保护层) , 除此外,承包人 不再另行计量计价。
( 13 )主体结构部分预埋预留钢筋等构件保护由 分包人 负责,包括防锈处理、砂浆处理、套管 及管帽安装 等均由 分包人 负责,报价时综合考虑。
( 14 )配合迎检: 分包人 应配合 承包人 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 承包人 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 分包人 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各种检查、隐蔽项目验收及项目完工验收; 承包人 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 分包人 配合时, 分包人 应按 承包人 的指令予以配合,如有必要, 分包人 必须服从 承包人 的停工、安全文明整改的各类安排,以迎接业主、监理的检查,费用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综合单价中 。
( 15) 甲供主材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实际以蓝图工程量为准。周转材限量提供,主体阶段除侧墙钢模外提供木模板 8309㎡(考虑摊销2次使用),附属阶段提供木模板6348㎡(考虑摊销2次使用)。主体阶段限量提供方木,限量工程量110m3(按照20%的损耗计量,扣除损耗后剩余木方附属施工阶段使用),附属阶段限量提供方木,限量工程量30m3(考虑主体方木附属施工利用),分包人应充分利用周转材料,周转材如超过设计量,分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侧墙大钢模由承包人提供(含侧墙大钢模预埋铁件),预埋铁件安装费用不计量,相关费用在大钢模安拆费用中综合考虑。满堂钢管架材料由承包人提供,分包人负责材料装卸车及材料规整打包,满堂架施工的安全平网、密目网等安全防护措施材料由分包人提供,费用在满堂脚手架安拆费用中综合考虑。
( 16)承包商供应设备为汽车吊、平板车、泵车(天泵及地泵),除此之外的设备如叉车、挖机、升降车等设备由分包人提供,地泵管道安拆由分包人负责安拆,费用在混凝土综合单价中考虑。
( 17)项目部因住房条件有限,无住房提供,分包人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住宿费用及生活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 18)朗山路站场地道路狭窄,仅基坑一侧有施工便道,分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对施工生产的影响,因场地原因施工降效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分包人投标时需自行考虑降效费用。
( 18)朗~西区间计划2025年11月15日左线盾构始发,玉朗区间计划2025年11月25日左线盾构始发,2025年12月20日右线盾构始发,朗山路站为两区间盾构 始发场地,主体施工绝对工期为 6个月,分包人需在绝对工期内完成主体施工,如不能按时完成,为此产生的停窝工及赶工需充分考虑,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 20)朗山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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