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宿迁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已由 宿迁市行政审批局 以 宿行审投资发 [2022]1 号、宿行审投资发 [2022]2 号等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迁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空地,西至环湖大道,南至迎宾大道,北至黑松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 总占地面积约 2600 亩,总建筑面积约 60 万平方米。工程建设投资约 40 亿元。
2.3 招标范围: 宿迁学院新校区建设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9 月, 建设周期约 40 个月 。
2.5 监理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2.6 质量标准: 合格标准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概算: 约 40 亿元。
2.8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上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 60% (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 * 中标费率 *60% ),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 70% (累计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 * 中标费率 *70%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 80% (累计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 * 中标费率 *80%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 95% (如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未结束的,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 90% ),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2.9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学院新校区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智能化及配套道路、管网、景观、绿化、亮化等施工图设计、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的 全部工程监理服务(招标人后期单独采购的货物除外)。
3. 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 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5. 投标人资格要求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 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5.3.3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 2022 年 3 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4 投标人自 2019 年 8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0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
注: 1. 上述业绩须包含公共建筑主体工程建设监理。 2.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的,可提供加盖图审章的图纸或图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3. 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不予认可。
5.5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0 人,监理员 20 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7.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7.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7.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 09:00 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 18:0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 元) ,售后不退。
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 ,客服热线: 400-998-0000 。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通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 ,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 年0 9 月0 6 日 09:30 。
7.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投标人业务系统 ”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8.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4396031 。
8.3 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建设大厦 11 楼 |
地 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 B 座 19 号 5 楼 |
联系人: |
许小乐 |
联系人: |
王涛 |
电 话: |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
电 话: |
0527-84355519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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