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JXJPSD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的业绩要求:/,现改为近 3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的工程业绩)(同属于资格条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为空白,现改为: 专用合同条款(详见附件)。 |
递交时间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