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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绩溪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电商物流园区)(项目编号:JXX-GC-GK-2022025)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第4.2.1(2)款投标人奖项中“1、2017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得0.5分。本条最高得0.5分。备注: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获奖工程须为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幕墙、装饰等单项工程奖项不得分;2、2017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得1分。本条最高得1分。备注: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获奖工程须为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幕墙、装饰等单项工程奖项不得分;2、2017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也可得分)的得1分。本条最高得1分。备注: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获奖工程须为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幕墙、装饰等单项工程奖项不得分;(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 名称:北京-长城杯、上海-白玉兰杯、浙江-钱江杯、天津-海 河杯、江西-杜鹃花杯、重庆-巴渝杯、湖北-楚天杯、黑龙江龙江杯、 湖南-芙蓉奖、吉林-长白山杯、四川-天府杯、辽宁世纪杯、 云南-云南省优质工程、内蒙古-草原杯、贵州-黄果 树杯、山西-汾水杯、广东-金匠奖、山东-泰山杯、广西-广西 优质工程奖、陕西-长安杯、福建-闽江杯、宁夏-西夏杯、西藏 -雪莲杯、甘肃-飞天奖、河北-安济杯、青海-江河源杯、河南中州杯、新疆-天山奖、江苏-扬子杯)。”
修改为
“1、2017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得0.5分,本条最高得0.5分;2、2017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与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国家级奖项(包括被列为‘观摩’或‘交流’项目)的得1分,本条最高得1分;3、2017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也可得分)的得1分,本条最高得1分(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也可得分)的得1分,本条最高得1分。(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名称:北京-长城杯、上海-白玉兰杯、浙江-钱江杯、天津-海河杯、江西-杜鹃花杯、重庆-巴渝杯、湖北-楚天杯、黑龙江龙江杯、湖南-芙蓉奖、吉林-长白山杯、四川-天府杯、辽宁世纪杯、 云南-云南省优质工程、内蒙古-草原杯、贵州-黄果树杯、山西-汾水杯、广东-金匠奖、山东-泰山杯、广西-广西优质工程奖、陕西-长安杯、福建-闽江杯、宁夏-西夏杯、西藏-雪莲杯、甘肃-飞天奖、河北-安济杯、青海-江河源杯、河南中州杯、新疆-天山奖、江苏-扬子杯)。
备注:奖项以获奖证书(文件)或获奖证明为准,时间以前述资料落款时间为准;获奖证书(文件)或获奖证明颁发部门:省级奖项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协会,国家级为国家建设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及其下属分会”。
招标文件中有与上述答疑意思表示冲突的以答疑为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22年6月7日
绩溪县路畅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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