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青山水库项目信息化设备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3]60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邢台交建青山水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邢台交建青山水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山水库坝址位于邢台市信都区境内的西青山村附近,坐落在子牙河流域滏阳河水系的白马河干流上,控制流域面积242km2,总库容1.29亿m3,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邢台市区应急供水和下游百泉复涌补水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拦河坝采用土石坝和混凝土重力坝所组成的混合坝型,坝顶高程156.0m,坝顶总长2230m,最大坝高66.0m。土石坝段位于现代河床左侧及左岸一、二级阶地,坝顶总长1975m,主坝型为土石分区坝,左岸坝高较低坝段采用均质土坝;重力坝段位于现代河床右侧,坝顶总长255m,采用碾压混凝土坝,重力坝段布置有溢流坝、泄洪洞及放水洞等建筑物;土石坝段与重力坝段之间采用插入式连接。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拦河坝(包括挡水坝段及泄、放水坝段)及消力池级别为2级,大坝右岸永久边坡级别与拦河坝建筑物级别一致为2级,坝后放水管、坝后防护平台及消力池出口右岸护坡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拦河坝(包括挡水坝段及泄、放水坝段)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取为2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为避免水库泄洪危及土石坝安全,对消能防冲建筑物采用200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复核。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区。青山水库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监管平台(依托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工程数据底板、模型库、知识库、应用支撑、业务应用系统以及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7-19 00:00至2024-07-25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haoyu.com.cn)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无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邢台交建青山水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凌云,联系电话:0319-321560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储雨晴,联系电话:022-2615495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邢台市水务局 电话:0319-2222924 电子邮箱:xtsjsk@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付费主体为项目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平台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的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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