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宿迁市泗阳县爱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招标公告 /邀请书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6794002001
1. 招标条件
泗阳县农业农村局 的 2022年度宿迁市泗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已经泗发改投 ( 2022)69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2年度宿迁市泗阳县爱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泗阳县爱园镇境内
2.2工程规模: 本标段位于位于爱园镇区域内,项目区范围:东与庄圩乡隔淮沭河相望,南与王集镇相连,西与穿城镇接壤,北与沭阳县刘集镇毗邻,行政区域面积 106.5km 2。
2.3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 合格
2.5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 50%,支付合同价的30%,完成工程量的90%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022年度宿迁市泗阳县爱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建设内容包括斗渠:总长9.16km 、农渠:总长5.37km 、涵闸工程:10座、涵洞工程:17座、生产桥工程:3座、渡管工程:d400*25m*1座、渠桥工程:14座、放水口:120座 、田间道路:总长9.58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招标预算价: 11485206.78元, 招标控制价:11485206.78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 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5其他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
3.6 异议投诉
3.6.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6.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3.6.3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5278110,联系人: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3.6.4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7月27日 09:00 至 2022年08月02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 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5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 4009980000 。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08日 10:00 ;
6.2 开标地点: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
地址: 泗阳县文化广场 |
联系人: 于小松 |
联系人: 姜杰 /朱广 |
电话: 0527-85273257 |
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15250717588 |
传真: / |
传真: / |
邮编: 223700 |
邮编: 223700 |
E-mail: / |
E-mail: / |
2022年07月26日
文章推荐: